佳通股份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通知未分别列明议案内容程序属于违法
通知应包含以下三项议案:
1、关联交易产生应收账款18.1亿元属于重大事项;
2、关联交易产生4.1亿元对外借款属于重大事项;
3、关联交易关键管理人员薪酬超过300万元属于重大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召集人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确保股东能够充分了解会议的具体安排和讨论事项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也明确要求,召集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详细列明审议事项,包括提案的详细内容、各提案的具体议题和议案以及需要表决的事项等。
这些法规的目的是确保股东能够充分了解会议内容,参与决策过程,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明确列明审议事项,可以避免会议中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确保股东大会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关联交易的定义及内容
定义是指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而不论是否收到价款
内容(1)购买或销售商品;(2)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资产;(3)提供或接受劳务;(4)担保;(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6)租赁;(7)代理;(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9)许可协议;(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上市公司佳通股份总资产12亿元,关联交易产生应收账款18.1亿元属于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属于重大事项。在这个案例中,关联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为18.9亿元,远超过3000万元的阈值,并且占上市公司总资产12亿元的150%因此符合重大事项的标准
借款金额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如果借款金额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较高,例如超过一定比例(如20%或30%),,则可能被视为重大事项。佳通股份长期借款4.1亿元属于关联交易重大事项
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董责险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相关内容。投保后,保险公司将承担董监高因执行职务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