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85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期预计额 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度内
泉州安盛船务 22,000.00 万元 0.00 万元 是 否
有限公司
泉州安通物流 50,000.00 万元 124,163.93万元 是 否
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281,163.93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26.10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保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
控股”或“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盛船务”)和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物流”)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事项合计新增 72,000.00 万元担保,同时解除担保金额合计120,000.00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安盛船务担保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以
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HTC350656000ZGDB2025N00D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盛船务在该银行申请的 10,0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 12,000.00 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按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展期或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分别至重新约定的或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595XY202204406301 的《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安盛船务在该银行申请的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上述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即将届
满,为保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595XY251226T00026504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盛船务在该银行申请的
10,000.00 万 元 人 民 币 授 信 业 务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 原 编 号
595XY202204406301 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担保责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解除。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2.为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担保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595XY202204405503 的《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在该银行申请的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上述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即将届
满,为保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
编号为 595XY251224T00013804 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在该银行申请的 50,0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编号 595XY202204405503 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担保责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解除。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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