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9 17:45:17 股吧网页版
东安动力: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本办法经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保障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就职责内一定事项的决策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被授权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董事会授权事项是指:投资项目、融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事项,具体见授权事项清单(详见附件)。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二章 授权权限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一)投资

1、批准累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的年度投资预算计划(含固定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性投资)。

2、批准单项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

3、批准累计金额在8000万元以下的长期股权投资。

4、批准累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风险投资。
5、批准累计金额在8000万元以下的年度计划外投资(不含零星固投)。

(二)融资

1、制订公司年度银行授信计划,提交董事会审批。

2、制订公司发行股票、债券计划,提交董事会审批。

3、决定公司预算外贷款并报中国长安批复。

(三)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制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提交董事会审批。

(四)资产处置和租赁

1、批准处置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闲置固定资产处置。

2、批准净值在5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的处置不含土地的股权(非上市)。

3、制订公司处置土地使用权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4、批准单项租金在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租入或租出资产事项。

(五)公司预决算

1、制订公司年度全面预算及调整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制订公司年度决算,提交董事会审议。

3、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人力资源相关工作

1、制订公司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党委方面除外)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制订分公司的设置及调整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制订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制订聘任解聘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制订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6、决定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及调整,年度奖金兑现方案。

7、决定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及用工计划。

(七)规章制度制定及修订

1、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3、制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提交董事会审议。

4、制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发展规划

1、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2、制订公司三年滚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公司审计专项计划、规划

制订公司审计专项计划、规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重组事项

1、制订公司破产、改制、兼并重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批准公司所属单位股权净值在5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单位破产、改制、兼并重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3、制订公司并购重组等对资本市场或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4、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制订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定期报告

制订公司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年报),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风险及规范治理

1、决定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2、制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3、制订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4、制订公司对外担保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5、制订公司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批准1000万元以上的预算内大额资金(不含零部件货款)支付。

7、批准500万元以上预算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