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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9 17:45:17 股吧网页版
东安动力: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会及派出董事评价办法(2025年9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董事会及派出董事评价办法

(本制度经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促进子公司董事会规范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东安动力派出各子公司董事(下称“派出董事”)作用,规范派出董事履职行为,促进子公司科学决策,防范子公司管控风险,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派出董事,是指由公司党委选任、委派或推荐的在公司子公司担任专职或兼职董事的人员。

第四条 子公司董事会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职责为基础、全面评价原则;

(二)依法维护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群众利益原则;

(三)科学规划、客观公正原则;

(四)评价与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子公司董事会及派出董事评价以日常管理为基础,实行年度评价。

第六条 公司作为股东依法对子公司董事会及派出董事履职进行管理,董事会办公室是子公司董事会评价、派出董事的日常业务管理及考核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评价内容及指标

第七条 评价董事会的重点是评价其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规范性主要评价董事会制度建设、机构设置、权责运行和信息沟通情况;有效性主要评价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和企业改革发展成效。

第八条 董事会运行规范性评价指标。

(一)制度建设方面: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按照公司要求,建立完善董事会工作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以及董事会授权、外部董事履职保障等制度。

(二)机构设置方面:

1.结合企业实际设置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2.规范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3.设立董事会工作机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经上级单位同意,可暂不设置相关机构,不考评本条及相关项目。
(三)权责运行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工作要求。

2.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功能定位清晰,与党组织、经理层权责边界清晰、运转协调高效,对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经理层合理授权并实施有效监督。

3.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定年度会议计划,及时筹备、通知和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并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4.董事会审议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事前审批程序。

5.及时向公司报送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决议,按时报送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四)信息沟通方面:

1.及时传达、学习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要求,通报有关方面监督检查所指出的需要董事会推动落实的工作、督促整改的问题。

2.向外部董事充分提供履职所需信息,为专门委员会运转提供充分的支持和服务。

3.与党组织、经理层等有效沟通,注重听取经理层报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4.及时向公司报告企业重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决策问题、重大生产经营问题、重大风险等。

第九条 董事会运行有效性评价指标。

(一)定战略方面:

1.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聚焦主责主业,立足持续增强主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科学制订战略规划、确保战略规划符合公司要求。

2.推动企业战略规划有效实施,定期听取经理层战略执行情况汇报,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确保企业重大经营投资活动符合战略规划和主责主业。

3.对战略规划开展定期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完善。

(二)作决策方面:

1.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决策事项论证充分、风险揭示详实,严格落实票决制,决策程序规范,重大决策经法律合规审核。

2.正确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忠实维护公司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

3.严格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合理确定薪酬激励水平。

4.指导监督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确保各项决议得到有效落实。
(三)防风险方面:

1.推动企业健全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有效识别研判、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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