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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9 17:45:16 股吧网页版
东安动力: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工作管理办法

(本制度经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管理和有效运行,进一步明确外部董事的选聘、职责、义务,提升外部董事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完善外部董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外部董事的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部董事,是指由公司以外人员担任的董事,且在公司不担任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外的其他职务。其中,对于外部董事中的独立董事,还应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外部董事的管理。

第四条 外部董事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第二章 选聘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多于内部董事。
第六条 公司选聘独立董事的,应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外部董事,由集团公司按程序推荐。

第三章 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 外部董事履行以下义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决议和规定,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

(二)诚信守法,遵守《公司章程》,廉洁自律、忠诚保密,自觉维护股东利益和企业、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三)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客观、充分地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相应责任;

(四)勤勉工作,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五)关注企业事务,通过调研、查阅财务报告和相关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听取汇报、与有关方面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足够的企业经营运营情况,在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独立、慎重地表决;

(六)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围绕业务发展、管理变革以及加强和改进董事会运行等,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经理层提供咨询等;

(七)发现有违反董事会决议或执行落实决议不力情形,应及时向任职公司提出质询,予以制止或要求纠正;

(八)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公司
组织的现场培训和线上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和知识水平;

(九)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供科学判断和合理建议;

(十)自觉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职工监督,接受对其履行职责的合理建议;

(十一)独立董事还需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履职管理和服务保障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外部董事日常管理和履职保障的职能部门,承担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服务保障的职责,及时落实、协调外部董事提出的各项履职要求。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做好保障外部董事履职相关工作,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外部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及时提供外部董事履职的各项信息及资料,与外部董事做好沟通。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撑和服务保障: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监管的文件,应当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送达外部董事;

(二)协助外部董事根据工作需要可出(列)席公司党委会、董事长专题会、总经理办公会以及职代会等重要会议;

(三)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范围内,根据履行职责需要,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各项业务情况,通过查阅财务报表和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及听取专题汇报
等途径,跟踪检查董事会决议、重点工作等执行情况;

(四)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公务出行、调研和通信等服务保障;

(五)公司每年视情况组织外部董事实地考察或现场调研;

(六)做好外部董事履职所需其他支撑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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