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1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2.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3,452.82 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313.67 万股的 0.86%。其中首次授予 3,107.5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8%,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0.00%;预留 345.2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0.00%。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6.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618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研发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7.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 10.19 元。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8.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10 年。
本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3%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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