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 2025-086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87)和《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随着上市公司治理监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司已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监督职能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年度津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调整到 15 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何圣东先生、傅黎瑛女士、于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包头威俊 20 万千瓦/120 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
能示范项目的议案》。
公司为完善产业布局,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做强做优做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通过下属公司包头威俊华腾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卧龙储能包头威俊 20 万千瓦/120 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本项目总投资 80,420.58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8)。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5-089)。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2 月 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