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中喜财审 2025S02061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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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1)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地: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明街 8 号。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苏壮强。
(2)公司住所:沈阳浑南新区远航中路 1 号
(3)业务性质:公用事业
(4)主要经营活动:供热、发电、房屋租赁、市政建设、工程施工、物业管理、互联网科技、广告经营等
(5)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2024 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是指假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面临破产清算,而将按照它既定的目标继续不断地经营下去,本公司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
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制,即自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供暖业务的营业周期是指从准备为供暖开始到供暖结束,本公司营业周期是自每年的四月初到第二年的三月末;本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无特殊的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在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时,本公司遵循重要性原则。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在判断重要性时,本公司根据所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是否属于本公司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和金额(占本公司关键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所有者权益总额等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两方面予以判断。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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