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由傅荣女士、苏壮强先生、马国强先生、杨政先生、张学森先生五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傅荣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由刘永泽先生、苏壮强先生、王舟波先生、张多蕾先生、唐大鹏先生五名成员组成,刘永泽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1/2,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审议事项
1 2024 年 1 月 8 日 1、关于向拉萨联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煤炭
的关联交易
2 2024 年 4 月 28 日 1、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6、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8、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9、公司《2024 年一季度报告》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 2024 年 8 月 29 日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4 2024 年 10 月 29 日 1、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均按照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
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不断优化内控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指导,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评估关联交易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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