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年11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实现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
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
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下属单位包括分公司,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有重
要影响的参股公司等。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
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
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内控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内控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内控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公司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除涉密事项外,可以根据内部审
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审计/内控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单位预算,予以保证。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打击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与权限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四)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五)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七)对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八)对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公司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十)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一)对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 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审计/内控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内控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 在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监督指导下,内部审计机构还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