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基本情况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6 年 8 月 28 日完成股份制改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102 号和证监发字(1998)103 号文批准,1998 年 5 月 11 日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并于 1998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8 年 1 月,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 295,592,986 股股份,占总股
本的 36.43%,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10 年 11 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京国资[2010]207 号文批准,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北
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
经历次配股、送转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回购股份注销等,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 7,917,400,367.00 元。北汽集团持有本公司 3,233,860,362 股股份,持股比
例为 40.84%。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2029043,法定代表人常瑞,总部位于北京市昌平
区沙河镇沙阳路。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战略与资产经营部、
战略联盟管理部、产品管理部、工程研究总院、采购管理部、制造工程与订单交付中
心、质量管理部、营销总公司、法规与认证部、流程与数字化部、董事会办公室、党委
办公室/经营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计划部、产品价值工程部、审计部、法律部、
宣传部/客户工程部、组织部、纪检工作一部、纪检工作二部等部门。
本公司及子公司所属行业为交运设备—汽车整车业,主要从事整车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为:制造汽车(不含小轿车)、模具、冲压件、
发动机、机械电器设备、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模具、冲压件、发动机、机械电器
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钢材、通讯设备;环境机械及清洁设备的制造(限外
阜地区经营);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池包及模组、电池管理系统、整车控制器、电机控制
器、远程信息处理器、电机、电驱动桥、三合一电驱动总成、多合一电驱动总成等新能
源汽车零部件产品(限在外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
集成服务;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
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
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营销策划、营销咨询、产品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产品设计;
机动车维修(限色漆使用水性漆且喷漆和喷枪清洗环节密闭并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技术检测;销售医疗器械Ⅲ类、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
室设备及器具、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普通货物运输;
融资性担保业务。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批准。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
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
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11、
附注三、18、附注三、21、附注三、22 和附注三、28。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
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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