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潇
12月17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宁科”)再度开盘“一字”涨停,从12月11日第一个涨停计算,已实现涨停五连板。
消息面上,12月16日,公司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管理人已将8.82亿股转增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4.64%)由管理人证券账户(即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主体证券账户。
公告显示,本次股份过户后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合新)持有公司3.57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10%,湖南新合新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喜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外,*ST宁科公告显示,公司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破产重整是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时的一种重要挽救机制,能够帮助企业重新调整经营结构、优化资源配置、解决债务问题,从而恢复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于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来说,破产重整是一种宝贵的机会,可以使之避免破产清算的命运。
“一家*ST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意味着其破产重整方案正式从制定阶段转入落地实施,这是公司避免退市、实现重生的关键一步。”添翼数字经济智库高级研究员吴婉莹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公司而言,或将带来债务重组、股权结构变更、主营业务调整及可能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根本性变化,为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创造条件。
不过,吴婉莹亦表示,此阶段仍存在显著风险,例如执行过程复杂可能导致计划未能按期完成,经营改善不及预期,市场或行业环境突变等。若最终执行失败,公司仍将面临破产清算并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ST宁科旗下核心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于2024年2月7日进入停产状态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8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虽然中科新材近期已经实现复工复产,但能否实现可持续的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仍有不确定性。
此外,因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4亿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告显示,中科新材以及*ST宁科另一核心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分别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中科新材、恒力国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从重整执行期限来看,此前公告显示,根据相应重整计划,*ST宁科,中科新材及恒力国贸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完毕重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