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1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材料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会议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股东会主持人:董事长符杰先生
现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主持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幕
二、 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管理人、律师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 律师确认股东资格合法性
四、 审议表决方法
五、 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六、 审议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七、 股东质询和发言
八、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进行表决
九、 将现场表决数据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十、 休会并等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为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十一、 收到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投票统计数据,监票人宣读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十二、 宣布股东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十三、 律师宣读股东会及出资人组会议法律意见书
十四、 会议闭幕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本次会议采取如下表决方法: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或者股东代 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方式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 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 或者姓名、所持股份数、代理人姓名。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人(股东名称或代 理人)处签名,并写清所赞成、弃权、反对股数。
三、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 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 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四、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于网络投票结束后,为公司计算网络投票和现 场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五、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获得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票
股东名称(姓名):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代表股数: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1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公司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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