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5-100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
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嘴山中院)送达的
(2024)宁 02 破申 2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宁 02 破 2 号《决定书》,裁
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公司临时管理人担任公司管理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宁科”变更为“*ST 宁科”,证券代码仍为“600165”,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 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于 2024 年 2 月 7
日进入停产状态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虽然中科新材已经实现复工复产,但能否实现可持续的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仍有不确定性。
● 因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交
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 2024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90.69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467.35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558.9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7,100.0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920.68 万元。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宁证监处罚字[2025]2 号),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对相关违法违规主体作出了行政处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90),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 14 时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14 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
平台上拍卖、变卖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持有的公司股份 20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上海中能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 法院对公司重整的裁定类型:受理重整。
●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被裁定重整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概述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
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东大街 1 号
申请事由: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
申请人:公司
住所地: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
申请事由:公司不能清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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