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06 20:53:19 股吧网页版
*ST宁科:*ST宁科关于法院裁定批准控股子公司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07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5-034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控股子公司延期提交重整计划
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宁科生物)除已披露的被法院裁定进行预重整、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的事项外,未发生该事项相关进展。

●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股
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目前相关事项的消除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 中科新材于 2024 年 2 月 7 日进入停产状态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已被上交所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虽然中科新材已经实现复工复产,但能否实现可持续的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仍有不确定性。

●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收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
起诉状》,因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棠支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但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信息披露要求,构成违规担保;且该诉讼可能会导致公司持有的作为质押担保物的中科新材 49%股权被折价处理、拍卖或变卖。

●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亏预告》,预计 2024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000 万元到-58,000 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45,000 万元到-37,000 万元;预计营业收入约为 32,000 万元到 36,000 万元;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 32,000 万元到 36,000 万元;
预计 2024 年末净资产约为 4,000 万元到 6,000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
审计,最终审计结果可能会与业绩预告存在差异。

● 中科新材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
中科新材重整不成功,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可能失去对中科新材的控制权,可能对公司资产、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 中科新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核心子公司,中科新材进入重整程序后,
将按照法院的要求、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由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但目前公司仍为中科新材控股股东,对其后续重整过程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拥有表决权及一定的决策权。此外,中科新材重整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协同重整、按统一方案同时完成重整的整体计划及整体安排的基础上进行,并非孤立事件。如按公司原定计划,公司能够进入重整程序并与子公司按照统一方案同时完成重整,中科新材将仍然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其实施合并。如本年度法院最终不予受理公司的重整,或法院裁定公司或子公司重整不成功,或公司或子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则视实际情况公司可能存在失去对子公司的持股的风险,届时公司将无法再将中科新材纳入合并报表。上述判断为公司管理层基于对于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协同重整相关整体计划及安排而做出,最终以年审会计师的意见为准。

● 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目前仍处于预重
整阶段,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
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但是,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