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ZHONGMIN ENERGY CO.,LTD.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2025 年 12 月 29 日
目 录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议案: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及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须知如下,望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会设立会议登记处,具体负责会议组织工作和股东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
日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
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两天,向会议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在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上临时提出的发言要求,主持人视具体情况安排发言,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三分钟。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
五、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表决票及时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六、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七、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结果将在股东代表和律师的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八、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
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 210 号国际大厦 22 层第一会议室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政先生
四、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五、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中闽能源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开始
2、宣读现场到会股东持股情况
3、宣读股东会审议事项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5、主持人提名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
6、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规定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7、宣读现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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