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39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以及
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 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废止<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情况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中国证监会2025年3 月修订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 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对《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董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
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
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 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26843.8122 万股,公司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326843.8122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26843.8122 万股,其他种类 普通股 326843.8122 万股,其他类别股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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