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10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分红总额。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母公司
数 , 下 同 ) 实 现 净 利 润 14,685,181.38 元 ,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106,800,493.73 元,计提盈余公积 1,468,518.14 元,减 2023 年度现金分红
522,950,099.52 元,公司 2024 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 597,067,057.45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561,097,476.13 元,盈余公积余额为 384,585,479.41 元。
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 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268,438,12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7,058,3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共计分配利润35,875,178.0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561,191,879.41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05%。
如在本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5,875,178.04 522,950,099.52 686,372,005.6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246,464,71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1,796,925.85 69,487,393.56 243,413,748.91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597,067,057.4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245,197,283.18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243,413,748.91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24,899,356.1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488,611,032.09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否
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
元
现金分红比例(%) 1191.85%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否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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