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名称:天坛生物 编号:2025-016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修 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合法权益,规范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北京天坛生物制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 公司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
生[1998]7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改生[1998]7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91110000600069802M。 代码为 91110000600069802M。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定代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总经理担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任。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
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负责人。 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是: 制造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是: 制造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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