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310Z006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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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
1 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1-2
2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与巨化集团财务 1
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310Z0067 号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巨化股份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310Z0039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
〔2022〕48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要求,巨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2024 年度与巨化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巨化股份公司管
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巨化股份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
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
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巨化股份公司实施于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
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
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4年度巨化股份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巨化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310Z006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陈芳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旭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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