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存款风险评估报告
(截止2024年12月31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巨化股份在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查验是否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评估本公司之关联方——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与财务风险。
具体风险评估情况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银监会浙江监管局浙银监复[2014]79号文批准,由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0%)、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巨化衢州公用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共同出资组建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2014年2月14日取得银监会浙江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90H233080001),2023年3月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不变。2014年
2 月 17 日 在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30000092327448G),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2016年3月22日经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批准(浙银监复[2016]100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5亿元增至8亿元,其股权结构变更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亿元,股权比例为43.75%,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4亿元,股权比例为30%,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6亿元,股权比例为20%,巨化衢州公用有限公司出资0.5亿元,股权比例为6.25%。2016年3月24日财务公司已经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
2016年11月30日经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批准(浙银监复[2016]421号),原股东巨化衢州公用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亿元,股权占比50%,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4亿元,股权占比30%,浙江菲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6亿元,股权占比20%。2016
年12月23日财务公司已经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
2018年11月23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批准(浙银保监筹复[2018]182号),股东浙江菲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6%股权转让给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亿元,股权占比50%,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68亿元,股权占比46%,浙江菲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32亿元,股权占比4%。2018年12月10日财务公司已经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
2019年11月20日,股东浙江菲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4%股权转让给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32亿元,股权占比5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68亿元,股权占比46%,财务公司已经向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进行了备案,并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
2023年3月16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5040万元和历年未分配利润34960万元合计40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的股权结构维持不变即: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48亿元,股权占比为5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52亿元,股权占比为46%。2023年5月11日获得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批准(衢银保监复[2023]29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8亿元变更为12亿元,2023年6月8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批准,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财务公司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财务公司已经按照《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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