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021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 9 号双喜广场 26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8 人,实出席董事 8 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听取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并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0,550,125.59 元,每股收益 0.0705 元;2024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95,454,666.14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 9,545,466.61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11,393,012,767.58 元,2024 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356,523,258.94 元,资本公积金 13,841,873,578.30 元。
基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将按期完成 2024 年 6 月制定的回购股份并用于注销方案,并在该方案完成后,另行制定 2025 年回购股份方案,拟定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 3 亿元,所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确保在 12 个月的回购期限内完成;公司 2025 年回购股份具体方案制定后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有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有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2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8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有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的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为:1.独立董事 2025 年
度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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