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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有效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三人,为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独立董事王文利女士和常务副董事长窦红平先生,召集人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担任,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相关审议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会议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对
于会计师年度审计工作给予肯定,对其形成的公司 2023 年度初步审计意见表示认可。

(二)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1.《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报告》;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5.《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6.《2023 年年度报告》;7.《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各项议案和报告发表同意和认可意见。

(三)2024 年 5 月 12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
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该议案发表同意和认可意见。

(四)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对该项报告发表同意和认可意见。

(五)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该
项报告发表同意和认可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聘任的年度审计机构,自聘任以来,该事务所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开展年度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和关键事项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未发现在年度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多次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两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认可意见。同时,对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收入确认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两次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督促函,督促会计师按计划出具审计报告,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控管理部门完成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与外部审计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科学、合理、高效开展各项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听取了各方意见和建议后,积极协调与调度,有效保证审计时间和工作质量,保证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五)专项监督与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需要对公司履行专项监督与核查职责,调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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