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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9:01:36 股吧网页版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加强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公司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本着精干高效、科学决策的基本原则,明确议事规则,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决策程序,加强信息交流,密切协调配合,以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与决策质量。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委员会履行职责。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设委员三名,全部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两名。

第六条 委员由董事会指定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董事会指定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征得委员本人同意后,对委员进行调整。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但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赋予委员以下权利,委员应承担因行使该等权利而带
来的相应责任:

(一)提请召开委员会会议的权利;

(二)委员会会议期间就所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对所议事项方案的表决并根据表决结果形成委员会决议的权利;

(四)对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执行情况向董事或有关部门汇报的权利;

(五)董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委员会文件;

(四)董事会及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委员会设委员会秘书,对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接收、整理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向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和文件,并如实提交委员会会议;

(二)准备、递交董事会要求委员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三)及时向有关各方送交委员会决议;

(四)筹备委员会会议,并在会议召开三日前将会议资料送交各位委员;
(五)负责委员会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六)协助委员会行使职权,督促委员会决议的执行,并就有关情况向委员会汇报;

(七)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务。

第十条 委员会主要职责与权限: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五)检查公司财务;

(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七)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八)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九)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十)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十一)接受股东请求,向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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