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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9:01:36 股吧网页版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年11月修订)

2025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定义和范围......1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管理及监管......2
第一节 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2
第二节 关联交易定价......3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4
第五章 关联交易的股东会表决程序......5
第六章 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表决程序......6
第七章 关联交易合同的执行......7
第八章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7
第九章 附 则......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定义和范围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六)存贷款业务;

(十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本条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第五条、第六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人;

(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人。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管理及监管

第一节 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八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工作在本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事宜。

第九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在特殊情况下,应予回避的关联董事可以参加审议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合法及产生的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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