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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9:01:36 股吧网页版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修订)

2025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2

第一节 担保对象......2

第二节 担保管理职能部门及审查程序......3

第三节 对外担保权限与决策程序......4

第四节 订立担保合同......6

第三章 担保风险管理......7

第一节 债权人对公司主张债权前管理......7

第二节 债权人对公司主张债权时管理......8

第四章 担保信息披露......8
第五章 责任管理......8
第六章 附则......9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的管理,并有效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根据《民法典》《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包含以下情形: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主体提供的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提供的担保;

(3)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

(4)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控股孙公司对该孙公司控股股东的担保,不计入“对外担保” 范围。

第四条 公司对子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所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担保的行为有权且应当拒绝。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1)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2)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3)虽不符合上述所列条件,但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和合作关系的申请担保人,风险较小的,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可以提供担保。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偿债能力。

第七条 公司证券子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担保。

第八条 除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情形外,公司对外担保时,必须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节 担保管理职能部门及审查程序

第九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或子公司因业务需要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司财务部门为职能管理部门。

第十条 公司在决定担保前,职能管理部门应当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出具明确意见。

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3)主合同及与主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

(4)必须提供反担保的,应审查反担保方案和基本资料;

(5)不存在潜在的以及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

(6)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被担保对象同时具备以下资信条件的,公司方可为其提供担保:
(1)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不存在需要或应当终止的情形;
(2)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

(3)如公司曾为其提供担保,没有发生被债权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4)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5)必须提供反担保的,应提供公司认可的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6)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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