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券代码:137601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债券代码:115755 债券简称:23建发Y1
债券代码:240217 债券简称:23建发Y2
债券代码:240650 债券简称:24建发Y1
债券代码:241016 债券简称:24建发Y2
债券代码:241137 债券简称:24建发Y3
债券代码:241265 债券简称:24建发Y4
债券代码:241266 债券简称:24建发Y5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主要被担保人名称:建发(上海)有限公司、建发(天津)有限公司等
子公司(被担保人名单详见下文中的“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被担保人”)。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为被担保人关税保证保险项目提供担保,担保限
额 34.20 亿元(人民币,下同)。
截至 2025 年 4 月末,公司累计为上述被担保人关税保证保险项目提供
担保余额约为 13.89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由于业务开展的需要,于货物报关通关时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保”)、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银保险”)、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
简称“阳光保险”)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人保”)投保关税保证保险。四家保险公司合计承保限额 34.20 亿元,其
中:中国太保承保限额 11.70 亿元,中银保险承保限额 11.50 亿元,阳光保险承
保限额 6 亿元,中国人保承保限额 5 亿元。
根据关税保证保险项目协议约定,需由公司为被担保人(即关税保证保险项
目投保人)就关税保证保险项目提供担保,其中为中国太保的投保人担保的限额
为 11.70 亿元,为中银保险的投保人担保的限额为 11.50 亿元,为阳光保险的投
保人担保的限额为 6 亿元,为中国人保的投保人担保的限额为 5 亿元,合计担保
限额为 34.20 亿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包含以下关税保证保险
项目担保限额:
单位:亿元
被担保公司/被担保事项 币种 担保限额
建发股份及子公司关税保证保险项目—中国太平洋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及因通关所需中国太平洋 人民币 11.7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全国范围内分支机构
建发股份及子公司关税保证保险项目—中银保险有限公
司厦门分公司及因通关所需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其他全国 人民币 10
范围内分支机构
建发股份及子公司关税保证保险项目—阳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及因通关所需阳光财产保险股 人民币 5
份有限公司其他全国范围内分支机构
其他境内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70%,含新 人民币 100
设公司)
现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上述担保限额调剂为:
单位:亿元
被担保公司/被担保事项 币种 担保限额
建发股份及子公司关税保证保险项目—中国太平洋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及因通关所需中国太平洋 人民币 11.7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全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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