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四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2、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上市公司及其交易对方提供,上市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持续督导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4、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公告及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有关资料。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释 义...... 3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5
二、交易各方承诺的履行情况...... 6
三、盈利预测或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 16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提及的各项业务发展现状...... 17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19
六、上市公司对所购买资产整合管控安排的执行情况...... 20
七、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20
八、持续督导工作总结...... 21
释 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本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 指 产购买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导总结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市公司/建发股份 指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发集团 指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美凯龙/标的公司 指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 指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04,242,436 股 A 股股份
本独立财务顾问/中信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厦门市国资委 指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发集团 指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红星控股/交易对方 指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 指 建发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联发集团向红星控股支付现金购买
次重组/本次交易 其持有的美凯龙 1,304,242,436 股 A 股股份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与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车建兴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
《补充协议》 指 《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四)》 指 《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补充协议(五)》 指 《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五)》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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