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15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且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未获取除约定的审计费用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且维持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费总金额为 1,110
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为 850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60 万元(不含税),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度财务审计、2023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对审计工作的进度进行跟踪,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协调相关工作,确保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顺利完成了 2023 年年报审计、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4 年 1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预编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2024 年 4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经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2024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2024 年 4 月 2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