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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4 21:58:26 股吧网页版
建发股份:建发股份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16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 建发 Y3

债券代码:137601 债券简称:22 建发 Y4

债券代码:115755 债券简称:23 建发 Y1

债券代码:240217 债券简称:23 建发 Y2

债券代码:240650 债券简称:24 建发 Y1

债券代码:241016 债券简称:24 建发 Y2

债券代码:241137 债券简称:24 建发 Y3

债券代码:241265 债券简称:24 建发 Y4

债券代码:241266 债券简称:24 建发 Y5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
规定,公司拟对《建发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全文“股东大会” 修改为“股东会”

新增“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
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第八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
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见。

第八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开临时股东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
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 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
反馈意见。 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
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
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 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
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得审计委员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
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 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 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会议职责,审计委员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持。 持。

第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第十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 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东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 定,在收到请求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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