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阅报告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备考合并利润表 3
财务报表附注 4-18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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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110A019560 号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 按照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2023 年
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中国船舶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
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提醒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对编制基础的说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供中国船舶为后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交易之目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阅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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