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吴卫国)
2024 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实地调研、会谈交流、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市场动态,确保所提建议和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日常工作中,公司保持与本人的密切沟通,及时汇报公司的最新动态和重要信息,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条件。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审慎决策,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吴卫国:男,1960 年 2 月生,武汉理工大学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长期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培养博士硕士 180 多名,主持完成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五十余项,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两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六项,发表学术论文两百余篇,出版学术专著两部。是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研究生导师。曾任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院长、教育部高速船舶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造船学会船舶力学委员会副主任、工信部“高技术船舶科研计划”船舶总体组专家;现任武汉理工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国家一级重点学科首席教授、兼任国家海事专家委员会常委、教育部科技委学部委员、国防科工局“国防基础科研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本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未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全
部董事会,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采取现场调研、线上沟通、会议座谈、资料研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沟通、联系,深入了解公司市场动态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了解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预)案,审慎决策并依法依规发表意见,同时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完成。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 其中以 本年度 出席股
独立 应参加 亲自出 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应参加 东大会
董事 董事会 席次数 式出席 席次数 次数 股东大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吴卫国 6 6 5 0 0 2 0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参加了会议。其中:
(1)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预案》1 项预案。
(2)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暨关联交易方案的预案》等 12 项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条件。本次交易的方案、预案、合并协议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现实及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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