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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1-01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14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或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导致解除限售条件不成就,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86,669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2,636,612,697股变更为2,634,826,028 股,注册资本将由 2,636,612,697元变更为2,634,826,02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0663。
2、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00;13:30-18: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3、联系人:王婷婷
4、联系电话:020-66818881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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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