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 2024 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 216 名、注册会计师 1,304 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名。
中审众环 2023 年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21.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5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 亿元。
2023 年度中审众环为 20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2.61 亿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梓豪先生,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共 5 家,自 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亮先生,2020 年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
共 3 家,自 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兵先生,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2024 年开始担任公司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二、执业记录
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3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次、监管措施 40 人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审众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兵和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亮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吴梓豪最近 3 年收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审众环管理委员会下设立的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 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意见分歧管理办法》,规定了在审计项目组内部、审计项目组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审计项目组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内执行相关活动人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时,通过明确消除意见分歧的程序和政策,以确保对任何意见分歧的处理都能够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
当发生意见分歧时,项目组将进行技术咨询,项目合伙人和复核合伙人在对技术合伙人反馈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采纳技术合伙人提出的处理意见。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
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中审众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21 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制定了《业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对业务项目的复核采取分级复核制以此保证项目质量。针对本项目,在项目的承接立项阶段即由质控总部、区域质控中心统一安排质控经理、独立复核合伙人。在具体复核流程上,中审众环采取从项目经理、部门经理、项目合伙人、质控经理到独立复核合伙人的五级复核机制,保证报出审计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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