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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19:09:52 股吧网页版
金发科技:金发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肖胜方-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肖胜方-已离任)

作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肖胜方,男,1969年11月19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专家。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届特约监督员、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和劳动关系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系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师、全国维权十大杰出律师、广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广州市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带领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兼任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13日至2024年5月21日担任金发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从公
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金发科技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3次临时股东大会及1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2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皆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

本人2024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肖胜方 2 2 2 0 0 2

本人任职期间,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并结合自身的专业判断,本人对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21日,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共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0 次。

2024年,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其专业委员会职责: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审核、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
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4年,提名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其专业委员会职责:对公司拟聘任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事前考察,重点关注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是否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并根据考察结果进行提名。

2024年,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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