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5-049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光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 2014
年闲置募集资金 2,462.95 万元、2018 年闲置募集资金 6,537.05 万元,共计 9,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要求,为规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公司与乐凯光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4 月,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胶片”或“公司”)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8 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991,735 股,每股发行价 19.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89.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673,513.36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全部到位,
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711254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 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
限公司向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9〕1672 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773,082 股,每股发行价 6.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999,993.9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336,586,528.51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 0004 号《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上述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5 年 10 月 13 日,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乐凯光电(以下简称“甲方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及截至 2025 年 9 月 20 日的余额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行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账户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乐凯光电材料有
公司宿迁宿城支行 限公司 1116020219300160314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乐凯光电材料有
公司宿迁宿城支行 限公司 1116020219300160438 0
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1 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116020219300160314,截至 2025 年 9 月 20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
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2,46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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