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2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及材料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一楼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长肖羿先生主持,会议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有效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股东权益。
赞成:3 人 反对:0 人 弃权:0 人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
(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我们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21
(4)我们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赞成:3 人 反对:0 人 弃权:0 人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2)。
赞成:3 人 反对:0 人 弃权:0 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全面核查了《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24 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3)。
赞成:3 人 反对:0 人 弃权:0 人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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