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5 23:31:50 股吧网页版
重庆啤酒与嘉威拟达成调解!“1亿元”了结旧账,包销合作2028年底终止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600132_0

  重庆啤酒与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威)的合同纠纷有望迎来终结。

  12月15日晚间,重庆啤酒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嘉威拟在二审阶段达成调解,并签署《调解协议》,如顺利达成调解,诉讼程序将以调解结案。

  记者了解到,拟签署的《调解协议》包括:重庆啤酒或其子公司向嘉威一次性支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的全部量价差结算款人民币1亿元(不含税);就重庆啤酒与嘉威2026年至2028年期间产品包销方面的合作方式进行约定,以及约定嘉威分红等相关事宜。

  据悉,双方合同纠纷源于2007年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2009年签署的《产品包销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包销协议》)、2016年的《补充协议》《产品包销备忘录》、2019年的《备忘录二》《备忘录三》及为履行该等协议和备忘录而签署和/或形成的所有会议纪要、会谈备忘等文件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包括双方在合作起源、合作关系定性、“山城”品牌使用期限、是否存在打压“山城”啤酒品牌等。

  一纸《调解协议》的公布,标志着重庆啤酒与嘉威之间这场漫长的法律“拉锯战”,并未走向二审的针锋相对,而是意外地迎来一个兼具妥协与明确的商业解决方案。该协议的核心,并非纠缠于历史是非的评判,而是清晰的财务切割和未来三年的刚性框架。

  首先,协议以“1亿元”为代价,实现了历史争议的“一揽子清算”。根据《调解协议》,重庆啤酒或其子公司将向嘉威一次性支付截至2025年底的全部量价差结算款1亿元(不含税),并明确规定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就包销协议文件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嘉威曾主张过的发酵液、内部调拨、代加工、外购酒以及公司可能主张的销售费用、咨询服务费等事项)而向对方提出任何索赔主张。

  其次,协议以“固定量价”模式,重构了未来三年的合作基础。2026至2028年期间,重庆啤酒每年向嘉威固定采购14.26万千升啤酒,采购价4000元/千升,并约定补量机制与现金补偿标准。如嘉威年度实际销量未达到14.26万千升,则公司应在次年的3月31日前应对上一年度的包销量差额进行补量。

  最终,协议以“2028年底”为限,宣告了特殊合作关系的终结。《调解协议》明确规定,双方所有相关包销协议文件的有效期均于2028年12月31日截止,到期后不再继续执行,且届时双方不再合作。

  长期悬而未决的重大诉讼,不仅是财务上的“定时炸弹”,更是萦绕在管理层与投资者心头的不确定性“阴云”。重庆啤酒与嘉威的这场合同纠纷,在2024年便已对公司业绩造成了实质性的显著拖累。

  根据公司2025年3月的公告,针对一审判决,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了高达2.54亿元的预计负债,直接导致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16.61%。

  而此番达成调解,通过一揽子解决方案,有望从根本上移除这颗“巨雷”。

  根据《调解协议》约定的会计处理,其核心是“冲回旧账,计提新债”,重庆啤酒下属实施该包销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拟将以前年度基于本案一审判决计提的预计负债2.54亿元冲回;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拟计提一次性支付的量价差结算款等负债2.17亿元。

  这一抵一增,最终将为重庆啤酒2025年度带来约3710.55万元的利润总额增加,以及1907.96万元的归母净利润增厚。

  2025年前三季度,尽管重庆啤酒营业收入基本持平,但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了6.8%,其中三季度单季降幅达到12.7%。而上述调解带来的非经常性利润贡献,将在数字层面直接改善公司2025年的年度盈利表现。

  此外,有业内分析认为,《调解协议》明确了直至2028年的未来合作框架,将此前充满争议与不确定性的合作关系转变为有章可循的商业安排,为公司,尤其是在重庆这一核心基地市场的稳定经营扫清了障碍。

  拉扯多年的纠纷终于得到解决。接下来,轻装上阵的重庆啤酒,能否专注主营啤酒业务和市场拓展,实现新的发展,《每日经济新闻·将进酒》将持续关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