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您好!
欢迎参加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为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
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和支持。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参加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5 月 29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五、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3、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表决事项共 12 项,第 9 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11 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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