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苏亚审〔2025〕162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3-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审 〔2025〕162 号
审 计 报 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苏豪弘业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苏豪弘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收入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二十六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45。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包括:
(1)了解、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
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
制运行的有效性;
(2)结合公司业务模式,通过查阅销售
合同,识别合同包含的各项履约义务,确
认并评价履约义务的履约时点,识别与商
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
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前后期是否一致;
(3)分不同业务类型对本年记录的收入
交易选取样本,对于外销收入,核对报关
苏豪弘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716,031.25 单、发票、装箱单、销售合同、提货单或万元,由于营业收入为苏豪弘业的关键业绩指 货权转让通知书及款项回收等资料;对于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 内销收入,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而我们将 或货权转移单据及款项回收记录等资料;苏豪弘业营业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 对于工程施工收入,选取工程施工合同样
项。 本,检查管理层合同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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