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 2025-26 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就土地收储达成的框架性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收储安排尚在推进过程中,后续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若后续拟签订具体收储正式协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及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交易对方性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事业单位
负责人:张敏
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大楼
业务范围: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土地收回、收购、储备、前期开发和预出让等工作。
(二)协议的签署目的
为加强城市土地资产统一管理,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加快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德山”)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步伐,盘活存量,集约节约用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以
下简称“甲方”)报请经开区管委会同意,甲方拟以收储方式收回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乙方”)位于德山北路以西、定王路以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就此事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知悉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就土地收储达成的框架性意向,不构成正式合同。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为准。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甲方拟按现状收储乙方位于德山北路以西、定王路以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此次收储土地面积约 65.54亩(最终收储面积以测绘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经双方商定,甲方拟一次性按现状收储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土地及地上全部的建(构)筑物、附属设施、水电设施等),补偿费用总额以签订正式收储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
第三条:在签订正式收储合同后甲方接管前,乙方须确保甲方拟收储范围内的资产的完整性,不得出现破坏、损毁、转移等故意破坏收储地块现状的行为,若发生与现状不符的,甲方有权从收储价款中予以扣除。同时在甲方接管前,乙方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律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发现资产与现状不符时,应在接管后 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不视为乙方对甲方就土地权属所作认定的认可,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共同根据相关资料对土地权属进行认定。因双方土地权属争议导致收储无法推进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终止协商。
第五条:乙方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甲方承诺收储行为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因收储导致乙方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妥善处理。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在 30 日内就正式合同条款展开协商。若双方未能在本协议签署后 6 个月内签署正式收储合同,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终止协商。
(四)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交易金额等具体事项,已经公司内部经营层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将在土地收储具体事宜后续得到明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后续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
三、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具体事宜尚在推进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所涉土地收储事项为双方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土地收储事项及实施进展、收储方式、最终实际收储范围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且该事项尚需取得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审批。若后续拟签订具体收储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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