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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7 21:22:50 股吧网页版
因为合作公司经营期限异议 兰花科创陷仲裁案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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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做了多年合作伙伴后,兰花科创(SH600123,股价6.85元,市值100.92亿元)被重要参股公司的控股股东提起仲裁。

  5月7日晚间,兰花科创公告披露,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已受理亚美大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亚美)提出的仲裁申请,兰花科创作为第一被申请人,面临着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仲裁案件。

  该案件涉及的主体是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大宁)的合作经营期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4年,亚美大宁实现净利润超过5亿元。近年来,股东各方就合作公司期满后是否继续合作、如何安排等问题进行了多次商谈和沟通,但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合作公司经营期限存在异议

  相关资料显示,亚美大宁成立于2000年5月,主要从事煤炭生产、销售业务,企业煤炭年生产能力400万吨,注册资本5360万美元,其中:香港亚美持有51%股权,兰花科创持有41%股权,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持有8%股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仲裁的核心问题是合作经营合同的期限。作为中外合作企业,亚美大宁合作期限25年,自2000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2日。

  兰花科创在公告中提到,鉴于亚美大宁公司营业期限即将于2025年5月12日到期,近年来,股东各方就合作公司期满后是否合作、合作期满后如何安排进行了多次商谈和沟通,未有进展。

  也正是未能谈拢,作为亚美大宁的控股股东,香港亚美决定进行仲裁。

  公告显示,因对《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中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存在异议,依据《合作合同》约定,香港亚美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申请仲裁。

  香港亚美在仲裁请求中提出,2000年9月10日,亚美大宁当时的股东晋城市大宁煤炭有限公司、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晋城分公司、亚美大陆煤炭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并延长经营期限的协议》,指出“各方同意将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延长至三十(30)年”,并对《合作合同》《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文进行修改。

  与此同时,香港亚美指出,上述协议签署后将召开董事会,就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以及延长合作公司经营期限形成董事会决议,并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报批手续。但该次延长经营期限协议已经签署相关董事会决议,却未获得原审批机关批准。

  对公司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香港亚美申请确认《合作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已延长至合作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持续30年,即至2030年5月12日,并要求兰花科创、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立即配合完成就延长合作公司经营期限至2030年5月12日事宜在登记机关的更新备案。

  与此同时,作为仲裁申请人,香港亚美还请求,“仅为新加坡仲裁中心预估并计算本案仲裁费的目的,申请人建议SIAC考虑暂时以申请人在合作公司的认缴出资额2733.6万美元”作为本案争议的标的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在仲裁可能带来的影响上,兰花科创提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从主营业务来看,兰花科创以煤炭、化肥、化工为核心产业,主要煤炭生产矿井地处沁水煤田,资源储量丰富,公司以煤炭资源为依托,积极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

  在兰花科创的煤炭业务上,亚美大宁有着重要地位。兰花科创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煤炭产业现有各类矿井13个,年设计产能1990万吨。其中参股41%的亚美大宁年生产能力400万吨。

  在2024年年报中关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原因表述中,兰花科创提及,本期收到亚美大宁投资分红款8.2亿元。亚美大宁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8.22亿元,净利润为5.11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因煤炭、尿素等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波动下行,兰花科创202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较2023年同期下降明显: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97亿元,同比下降11.95%;归母净利润为7.18亿元,同比下降6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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