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严格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为独立董事余春宏先生、郑垲先生和董事赵晨光先生,其中召集人余春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董事比例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题:(1)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及关键审计事项沟通;(2)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3)2023 年年报全文及摘要;(4)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工作报告;(6)2023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预案;(7)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8)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报酬和续聘的议案;(9)兰花科创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汇报;(10)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2)关于电煤保供的议案;(13)关于提取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和信用损失的议案;(14)关于兰花煤化工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5)关于兰花清洁能源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6)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 年 10 月 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对安达科工贸公司相关资产损失进行补偿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2024 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我们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我们与审计机构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一同协商相关的审计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认真审阅并认可了审计后的公司 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一致同意将经审计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
鉴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认可,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向董事会提议,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推进内控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确保了内控体系的规范有效运行,切实发挥了风险防控功能。目前公司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治理主体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控部及相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监督功能,保障了公司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
(四)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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