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 东方 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或“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产融”)拟作为基金管理人,联合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银资产”)、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金投”)、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药集团”)等发起设立“东方浙药中瀛滨江医药扶摇基金”(简称“东方浙药基金”或“基金”),基金规模拟定 5 亿元。东方产融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产融慧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产融慧盈”)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 1.192 亿元基金份额,并由东方产融出资 800 万元与浙药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汗青投资股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汗青资本”)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认缴 100 万元基金份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浙药集团及汗青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
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租赁”)累计向省国贸集团借款 3 亿元,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省国贸集团联合收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部分股份,公司交易金额约 1.47
亿元;东方产融与省国贸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浙江浙资科创产业融合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资科创公司”),东方产融出资金额 2 亿元。过去 12 个
月内的关联交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除外)与本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
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本基金合伙协议尚未正式签
署,部分拟出资合伙人尚未设立或尚未完成内部投资决策流程,本基金后续
尚需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
协会”)等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本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项目可能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
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产融拟作为基金管理人,联合中银资产、高新金投、浙药集团等发起设立东方浙药基金。基金募集总规模拟定 5 亿元,由东方产融作为控股股东和浙药集团全资子公司汗青资本合资新设医药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中银资产全资子公司中银资本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本”)
分别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GP1 和 GP2,各认缴 100 万元,认缴比例各占 0.2%。
有限合伙人方面,产融慧盈认缴 1.192 亿元,认缴比例 23.84%;浙药集团认缴
0.298 亿元,认缴比例 5.96%;中银资产认缴 1.49 亿元,认缴比例 29.8%;滨江
区由高新金投指定全资子公司杭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高新创投”)认缴 2 亿元,认缴比例 40%。
浙药集团及汗青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省国贸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投资类型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 东方浙药中瀛滨江医药扶摇基金(拟定名,具体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