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 2025-08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宁特钢”)持股 5%以上股东——芜湖信泽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信泽海”)及其一致行动人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青海欣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世置业”)、及青海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三建”)合计持有公司 686,548,92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21.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海国投与芜湖信泽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芜湖信泽海将其持有西宁特钢14.63%的全部股份476,135,811股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青海国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海国投与青海三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青海三建将其持有西宁特钢 3.07%的全部股份 100,000,000 股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青海国投。
●青海国投现就本次股权归集事项声明:本次股权归集完全属于其集
团内部国有资本结构性调整范畴,旨在落实国有资本优化配置要求,提升集团层面资源协同支持效率。本次调整严格遵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不改变西宁特钢的股权结构性质,不涉及对其控制权的变更,亦无增强或调整对其影响力的目的,西宁特钢将持续保持独立运营与稳定发展。
●青海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欣世置业郑重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严格恪守并继续履行于 2023 年 10 月末向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作出的“五年内不谋求对西宁特钢的控制权,且不与其他非关联关系人采取一致行动”的承诺,本次交易不涉及对该承诺内容、履行标准的任何变更,该承诺的法律效力不受本次交易影响,将持续有效至承诺期限届满。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减持股份比例及减持前后股份比例之和尾差变化系差额系四舍五入造成。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芜湖信泽海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 1 名称 芜湖信泽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名称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股份数量 476,135,811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4.63%
转让价格 3.15 元/股
协议转让对价 1,499,827,804.65 元
□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受让方在双方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5 日内,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转让总价款的 33%);
价款支付方式 完成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条件后 5 日内,支付第二笔转让
价款(转让总价款的 33%);完成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条
件后 5 日内,支付第三笔转让价款(转让总价款的 34%)。
□ 其他: 。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
偿还安排: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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