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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9:33:56 股吧网页版
西宁特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司永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作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任职期间秉持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司永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钢铁研究总院冶金物理化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高级职业经理人,自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组织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5次临时股东大会、9次
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公司会议召开前及会议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依法履行职责,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要求,本人对十届董事会二次、三次、四次、八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审阅和讨论,并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12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发表了专门意见,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特殊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召开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通过了《向公司提交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上述6次专业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参加,不存在缺席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相关要求,报告期内,本人公司现场工作21天时间,通过实地走访公司生产单位、车间,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并结合自身专业,针对炼铁过程中因铁精矿含锌高导致除尘系统运行不畅、转炉和电炉钢渣处理及65MW亚临界发电项目建设及投产后满负荷运转等情况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履行职责,在广泛了解公司相关信息、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资料后,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的要求,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信息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核查,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有效发挥了监督和指导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改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改聘程序合法、有效,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关联交易是为满
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予以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三)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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