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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9:33:55 股吧网页版
西宁特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增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宁特钢”)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4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谨慎发表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范增裕,男,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23年12月担任西宁特钢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因上市公司金瑞矿业换届选举于2024年11月离任金瑞矿业独立董事。

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没有与西宁特钢及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也不曾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咨询、评估等服务,未持有公司股票,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涉及影响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无故缺席、委托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针对有需要进一步沟通了解的拟审议事项,本人积极与董事会秘书及相关管理层进行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相关规定,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对12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3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
和义务。2024年度,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四)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会议,及时传递会议文件,并通过多种形式,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支持。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行、企业发展等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
(五)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交流,全年现场履职22天,主动了解公司情况,为公司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钢铁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人重点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公告,认为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回避表决及信息披露程序,交易公平合理、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变更年审审计机构

2024年度,公司改聘了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及良好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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