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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8:27:11 股吧网页版
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5-07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2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 99 号东航大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38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93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041,281,33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1,131,959,56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909,321,77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68.097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398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7.699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志清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全部议案,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长王志清主持会议,董事成国伟以及
独立董事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职工董事揭小清出席了会
议。
2、 董事会秘书李干斌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通商
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行审计师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高飞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11,119,505,800 99.8881 10,095,241 0.0907 2,358,525 0.0212

H 股 3,909,321,77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 15,028,827,572 99.9172 10,095,241 0.0671 2,358,525 0.0157
股合
计: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议案 1 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明诗、程其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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