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5 号)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公司”)向包括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 20 名发行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416,856,49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99.8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67,240,755.57 元,中金公司担任东航股份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中金公司在持续督导期内,就公司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东航财务基本情况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财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东航财务于 1995 年 12 月 6 日由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
限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共 7 家共同出资组建。后经四次增资及股权变更,现有注
册资金 20 亿元人民币(含 1000 万美元),股东单位 3 家,其中,中国东方航空
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 107,500 万元,持股比例 53.75%;东航股份出资额 50,000万元,持股比例 25.00%;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 42,500 万元,持股比例21.25%。
东航财务的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之
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条款的完备性及协议的执行情况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 2022 年第 4 次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东航财
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由东航财务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
贷款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交易定价等内容进行了
明确约定;公司董事会 2022 年第 4 次例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金融服务存款、贷款于 2023 年至 2025 年各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
2024 年度,公司与东航财务的金融服务存款、贷款业务严格按照《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执行,未超过已批准的交易金额上限。2024 年度,公司与东航财务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一:2024 年度涉及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三、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公司制定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披露、风险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后续事项处理等,内容全面、明确、可行。公司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此外,公司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多级审批,履行存款审批程序,将财务公司与公司其他商业银行放在同等竞价平台,择优合作;利用财务公司同业优势,减少公司资金成本增加资金收益;同时,公司定期取得财务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和监管指标,
分析并按规定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相关情况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公司已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
交易情况,包括每日最高存款限额、存款利率范围、存款期初期末余额、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范围、贷款期初期末余额等,并披露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上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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