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3-11
股票代码:600115 股票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5-005
债券代码:122241 债券简称:12东航0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13年3月18日发行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3月18日开始支付自2014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17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2东航01
3、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代码:122241
4、发行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48亿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63号文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8、债券利率:5.05%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0、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
11、付息日: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2、兑付日:2023年3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3、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4、付息时间:自付息首日(包括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15、债券担保: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债券评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14年4月30日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4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17日,逾期部分不另计息。
2、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部分的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17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3、付息时间:自2015年3月18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当天)。
三、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05%。本次付息每手“12东航01”(12224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0.50元(含税)。
四、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本期债券的债权登记日:2015年3月17日
2、本期债券的付息日:2015年3月18日
五、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5年3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2东航01”公司债券持有人。
六、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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